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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法律
1.1 签名//上访//煽情妨碍执法寻求破例,是对法律的侮辱。理性的量刑被易怒的民意操控,那么法庭也无需存在,律师将由网络推手取代,严谨的条文参照也将由民众短暂的、激烈的情感取代。
1.2 量刑有层次是为了威慑罪犯不将刑罚较轻的犯罪演化成为刑罚更重的犯罪。刑罚最高不过死刑而已,滥用的结果是断头台的复活—高效地切掉更多脑袋,一个原始的、任性的量刑体系。
1.3 用本国量刑标准干扰别国执法,要求破例,成功与否的后遗症都远超于执法的范围。否,日本较高的死刑标准会成为国民众矢之的;是,日本需要面对以后更多的破例要求,颠覆量刑体系和“为外国人破例而不为本国人破例”的公民不满必选其一。
2.0 道德
2.1 根植在民族心理中的字眼:“灾星”。如果没有“灾星”将祸事引入,事情根本不会发生。这是一种预设心理,预设生活有既定轨道,任何打乱预设的人都是可恶的;而如果这种打乱具有不幸的结果,那就是该死的。
2.2 愤怒是将注意力从悲痛上转开的最好的方法,这时候就需要有次要角色分流,将怒火扩散到更广的别人。通常是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却道德/能力有失的人。范跑跑,医闹,都是同一原理的衍生。
2.3 道德曾经是村/族里的裁决标准,一人一张嘴,不沉塘也没法做人了。当今更多是用网络舆情的方式表达,而且更无条例可寻。
3.0 舆情(把它和法律道德并称就很可怕)
3.1 用些微的细节跳跃到结论,是大脑省略推理步骤,用感性补全细节。这也是网络热点控制舆论的主要方法,一张图,一个视频,就可以调动成千上万人的眼泪。
3.2 网络对道德/能力的超高要求和对未达标准者绝不心慈手软。斥责以懦弱,即使懦弱是出于自保性命;斥责以逃避,即使逃避是出于躲避迁怒。危急关头保持冷静果敢、过后能够处理自己的创伤并照顾其他人的创伤,如果没有成为这种完人,就会成为恶人,在社交媒体的聚光灯下。
3.3 暴露在聚光灯下,在需要心理干涉避免PTSD的时候,将本来只会在心理层面的闪回人工地一次又一次地投射,强调是因为你的(道德/能力缺陷)错误才导致这件事发生。
3.4 真人信息公开将伤害有可能地延伸到现实世界。
4.0 没有任何人有责任参与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或者为了表达一件与己无关的事的观点而引火上身。最后声明,这就是我的想法,觉得我冷漠无情或者反应过度(我知道有很多想法类似但懒得给一屎的人)或者觉得自己智商被侮辱了,都无所谓,这就是我对任何社会热点事件在网络上发酵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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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冷漠 同情遭遇并不代表要置法律原则于不顾,否则我们的社会基石无以为继。死刑只是一种刑罚 不是某些人以为的一命换一命,保留死刑但慎用死刑,而不是废除死刑论者认为的不珍视生命。第三点是我还没想好如何表达的一部分,这才是声援活动在日本遇冷的根本原因。